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以斯帖記 3:1-15

以斯帖記 3:1-15 和合本
哈曼陰謀除滅猶大人
1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2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3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4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5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 
6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7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8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9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 
10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11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統治者的白色恐怖
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 
13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14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 
15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正月十三日剛好是猶太人紀念逾越節上帝救贖的日子前一日,但在這一天他們卻是生命受到死亡威脅的日子,還有誰可以再次救贖他們,就像當初上帝帶領他們的祖先出埃及施行救贖一樣。
從正月十三日,到亞達月(十二月)十三日,這樣前後有十一個月的時間,哈曼要求所有的地方官員準備這件大屠殺的行動。他用亞哈隨魯王給他的戒指下命令,由於蓋有國王的印章戒指,因此發出的命令就等於是「詔書」,視同法律命令一樣有效。再者,這樣詔書是以「各族通用的語文」寫下來的,表明這項命令必須徹底執行,不准有任何遺落。這種做法就像當年亞哈隨魯王發出詔書通告廢除王后華實蒂一樣。
第13節說要在同一天內「把所有的猶太人,不管男女老幼,都殺光滅盡,絕不留情,並且要沒收他們的財物。」在和合本用「全然剪除,殺戮滅絕」。而在台語漢字用「剿滅他,刮死他,互伊死無」。看,這種「殺光滅盡、絕不留情」的手段實在是非常殘忍。
統治者排除異己,恐怖鎮壓行動,以利統治。白色恐怖源於1830年代法國波旁王朝復辟期間,整肅異己,由於王室旗幟為百合白,此時的恐怖統治,遂稱為「白色恐怖」。
歷史上,諸多獨裁政權整肅異己的血淚史,如德國納粹屠殺猶太人,蘇聯的壓迫波蘭、匈牙利、捷克,台灣二二八事件、韓國的光州事件,中國的天安門事件。
國民黨時期的白色恐怖:
一、在中國的「白色恐怖」
蔣介石及其中國國民黨政府在1927年在上海發動四一二政變及後來在各地清黨,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在各地大肆屠殺中國共產黨人。一些愛國人士,民主人士和知識分子也受波及。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後,中國國民黨政府為了維護其獨裁統治,通過暗殺綁架秘密逮捕等手段鎮壓學生運動和民主運動。
二、在台灣的「白色恐怖」
根據行政院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的資料顯示,在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達29,407件,受難人約達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達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 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權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藍博洲1993,21-2)。
1991年由於懲治叛亂條例廢除,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究屠殺了多少中國境內的人民?
當然,在歷史真相被掩飾的情況下,不能看出一個完整的數據,但我們可以舉出「個案」,了解中國統治的性格。
首先,舉韓戰為例,在1950年12月31日的「第三次戰役」,為使聯軍沒有喘息的機會,中國開始突破38度線,採人海戰術,以先遣部隊踩地雷,以身體覆蓋鐵絲網,為後續部隊開路,得以進擊。這樣草菅人命,從「人命第一」的立場看來,是很難想像的。
據美國與韓國的調查,在韓戰期間,韓國軍隊的死傷約94萬人,美軍13萬人;但共產黨的軍隊總共約183萬人,其中中國的軍隊死傷約佔一半,有90萬人,當時中共是有計畫屠殺中國人民,據說是以國民黨的降將降兵充當第一線炮灰,以免日後統治上的「障礙」。
其次看西藏的情形。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旋即侵略西藏,次年10月以3萬5千人的人民解放軍侵攻西藏,數日之後,8千西藏軍崩潰。1959年「拉薩起義」,達賴喇嘛十四世亡命印度,1965年西藏被編為「自治區」。歷史上西藏在名義上尊滿清帝國為宗祖國,實際上是一個獨立國家,現在被中國侵略,成為殖民地。
據西藏學者的研究,自1950年到1984年的中國統治,有120萬以上的西藏人死於非命,即──
  (1)抵抗戰爭與蜂起而死者:43萬2千7百05人。
  (2)餓死者:34萬2千9百70人。
  (3)死於獄中及強制勞動收容所者:17萬3千2百21人。
  (4)處刑:15萬6千7百58人。
  (5)拷問至死: 9萬2千7百31人。
  (6)自殺:9千02人。
以上合計120萬7千3百87人;西藏全人口有600萬人,約佔五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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