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組織和管理

講題:組織和管理 (2013.4.3現今醫療傳道再思-閉會禮拜-講道摘要)
經文:出埃及記18:13-27 
 (2013.4.2-3現今醫療傳道再思-德國古倫神父專講-陽明山天籟溫泉會館)

以色列人民是從奴隸習慣生活的中,開始轉變學習過自由生活外,也發現他們是由沒有族群組織,開始發展形成一個有系統組織、行政效率極高的團體。

一直到今天,我們看到以色列民族仍然是全世界在組織、行政效率上最膾炙人口的國家;他們雖然生存在四周都是阿拉伯人的地區,且阿拉伯人一直威脅要消滅他們,但是他們卻可以很堅強地獨立存在,除了是世界大國的支持外,他們獨特的高行政效率是其中一個主要因素。1967年6月6日的「六日戰爭」,以及1973年10月的「十日戰爭」都是很好的例子。他們在全國人民總動員的高行政效率工作上,一直為世界各國的政府津津樂道。Kibbuz(以色列進修時) 

為甚麼會這樣?從一個完全沒有組織經驗的民族,到一個高行政效率的族群;從一個已經習慣於奴隸生活的民族,還夾雜著有其他族群在其中,他們竟然可以在漂流不定的曠野中,學習組成一個有訓練的、有組織、有效率的族群,這背後一定有很強的因素在裡面。我們除了已經知道他們整個民族是由家族發展出來之外,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述有關他們過逾越節時左鄰右舍共吃一隻羊,就不難想像得到他們彼此之間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傳統族群力量。 

雖然是在奴隸的生活中,但是他們當中仍然有所謂的「以色列人的領袖」存在(出埃及記5:6,12:21),這些領袖應該是指他們的族長(6:26,12:41)。另外一個主要因素當然是跟他們的耶和華宗教信仰有密切關係;第三就是與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提到將人民分組管理有關。在這三個因素中,我們也會發現這三者是互為結合在一起:他們就是以信仰作為維持秩序的基礎,用家族的力量和行政組織為輔,發展出一套他們特有的高效率行政系統。這一點恐怕是今天我們的社會在講企業管理者時所常忽略或輕視的地方,我們很少有人在講企業管理的時候,加入了宗教信仰的因素,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是以這一點作基礎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 

18:13-14第二天,摩西在人民中處理紛爭,從早到晚十分忙碌。葉特羅看見了這情形,對摩西說:「你到底在為人民作些甚麼呢?為甚麼讓這許多人從早到晚站在這裡等著你的指示,由你自己一個人處理呢?」 

看,人的問題可是真多啊。這一群從奴隸生活中解放出來的人,如今有這麼多家庭、生活等問題需要摩西幫他們解決,這些生活上的問題都是一些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事務。在奴隸生活中這種問題是不會存在的,因為奴隸的問題各家主人會處理,若是糾紛不斷,還可能會為他們帶來更悽慘的處罰—被主人賣掉,甚至處死,因為他們是奴隸。但是,現在他們已經不再是奴隸了,他們是自由人,有人的尊嚴要爭取,有自己的立場要表達,也因為這樣,問題就多了起來。這兩節也讓我們看到摩西在人民中的地位甚高,他的決定就是最後的決定,所以人民找他處理作仲裁。 

18:15-16摩西回答:「我必須這樣做,因為人民到我這裡來求問上帝的旨意。凡有兩人發生爭執,就來找我解決;我得替他們判斷誰是誰非,並把上帝的律例和指示告訴他們。」 

依照出埃及記12:37-38記載,出埃及的人數總共「光是男丁,就有六十萬」,這還不包括「許多外族人」和婦女在內,因此我說過至少估計應該有超過一百萬的人數。這樣多的人數,卻是「凡有兩人發生爭執」的都來找摩西,難怪人民會「從早到晚站著」等待摩西為他們的糾紛做出裁決,這不但對摩西是很勞累的事,對人民也是非常痛苦,因為他們可能為了一點點小事整天排隊等待。 

上帝通過葉特羅向摩西所提的問題,引導摩西清楚知道自己所擔負的角色。並指派審判官,使以色列人從沒有組織,進入到有系統的組訓工作。 

在18:15-16摩西扮演的三種角色:祭司,替百姓求問上帝的旨意(撒母耳記上9:9)。審判官,解決百姓的爭執、訴訟。智者、先知,把上帝的律例和指示教導百姓。 

18:17-20葉特羅說:「你的作法不好;你和你的同胞都會累壞了。你不能一個人做這許多事。我現在給你一些建議,願上帝跟你同在。你代表人民,把他們的糾紛帶到上帝面前,向他請示是對的。不過,你應該把上帝的律例和指示教導他們,解釋給他們聽,使他們知道該怎樣處世為人。 
18:21-23除此以外,你還要指派一些能幹的人作以色列人的領袖:每一千人要有一個領袖,然後每一百人、五十人、十人都應該有領袖。他們必須是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你要指派這種人隨時為人民判斷案件。他們可以把重要的案件帶到你面前,小糾紛就自行處理。這樣,他們可以分擔你的責任,使你的擔子輕省些。如果你這樣做,上帝也這樣吩咐你做,你就不至於筋疲力竭,而人民的糾紛也可以早些解決。」 

18:19「願上帝與你同在」可作「好使上帝與你同在」。意思是,將上帝的律例和指示教導人民,就可達到上帝與人民同在的目的。這是葉忒羅第一項建議。葉忒羅第二項建議,就是有系統的組織分工及管理。揀選有才能的領袖條件:就是敬畏上帝、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不接受賄賂的人)。

此種組織每人管理十人,且不越權:千人領袖管理十位百人領袖,百人領袖管理十位十人領袖,以此類推。而摩西只管理大事就可。有人認為這不是指個人,乃是指家庭。實際情況我們不太清楚,不過即使是指家庭,這也是很好的一種分法,因為這樣的小組確實是對解決民眾發生的糾紛有很大幫助,相對的,摩西的負擔也就減輕了。但我想更重要的是無形中就在人民間建立了領導群,使他們成為以色列人民的核心人物,以色列人民也因此開始有了組織,進行行政管理的工作。 

在葉特羅的建議中,這些領袖人物必須具備的條件: 
條件一:以上帝的話語作為唯一神聖依據。(18:20) 
條件二:領導能力。 
一是能幹的人。這種人大概是有領導能力,或是有組織能力者,也可能他們在埃及時已經是「領班」者的身份(出埃及記5:10,15),可能受過較高的訓練。依據申命記1:15的記載,摩西所揀選出來的這些人是「那些有智慧,有經驗的人來管理」以色列人民,他們都是「從各支族選出的」。 
條件三: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 
即在信仰上、道德操守上必須無可指責。手潔心清(詩24:2)。 
一個人若是不敬畏上帝,他怎成為上帝揀選之族群的領導者?所謂「敬畏上帝」,基本上應該是以上帝的話為中心。這樣說來,摩西是代表著上帝(出埃及記4:16),這些人若是敬畏上帝,必定會聽從摩西的話語。「可靠、不接受賄賂」,這牽涉到人格操守的問題,在後來的摩西法律中就這樣規定說:「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人瞎了眼,曲解無辜者的證言。」(出埃及記23:8)

我們知道後來在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更清楚地明文規定作為一個人民的領袖者必須是這樣的條件: 
「你們要從各支派中,為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城鎮委派審判官和其他官員。這些人必須以公平審判人民,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裡。」(申命記16:18-20) 

18:23說出葉特羅的謙卑。他雖然提出建議,但是他並沒說摩西非這樣去做不可,他告訴摩西「如果你這樣做,上帝也這樣吩咐你做」,這句話已經清楚說出摩西必須祈禱詢問上帝的意思,如果這是上帝所喜悅的方式,摩西才提出來在以色列人民中照樣去辦理。 

18:24-27摩西接受了葉特羅的建議,在以色列人中選拔能幹的人,作為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的領袖。他們被指派,隨時為人民判斷案件;遇有疑難的案件,他們請示摩西,小糾紛就自行處理。後來,葉特羅跟摩西分手,葉特羅就回家去了。 

摩西的做法符合現代管理學許多的原則:人才選拔及訓練,權力委任,工作指示及控制範圍等。葉忒羅善盡智慧,提供建言,並且幫助摩西組訓人才;他的目的不是為了介入或分享權力,因此,當葉忒羅看到摩西將他的建議運用妥當之後,就回家去了。 

在民數記11:16,24,25說到上帝要摩西選出七十個人「受人尊敬的長老」幫助他,但是我們要注意這七十個人很可能跟這裡所說的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所要選出來的領袖之角色不太一樣,因為民數記所說的這七十位長老,上帝是要把賜給摩西的靈分給他們,他們就能幫摩西分擔責任。在聖靈降臨於他們身上時,「都像先知一樣呼叫」(民數記11:17,25-26)。七十位長老是屬於屬靈的領袖。而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的領袖乃是屬於一般事務的官員。 

這段經文帶來好的信息給我們: 

一、人無論能力多麼高強,都是很有限的人。 

我們看到摩西在以色列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原因很簡單,乃因為他是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領袖,在以色列民族中沒有人能取代他的地位。當他們尚在埃及的時候,連埃及的法老王到最後都對他懼怕,因為有上帝的能力與他同在。但是,我們也看到即使是這樣,摩西還是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只要是人,就有人的能力限制,有能力上的不足。我們看到摩西從早到晚都在忙著審理人民的陳述案件,在處理人民的糾紛,而且是只要有糾紛就要他自己處理,結果卻是變成人民「從早到晚」站著等他審理案件。這樣,不但不是在幫助人民解決問題,有時反而成為另一種形式的擾民。 

任何一個團體中都害怕「全能型」的領導者出現,因為這樣的領導者很容易被塑造形成「偶像」,在獨裁的國家、社會裡,這樣的情形最普遍。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不是要使人成為偶像,我們應該使人都回到人的本位來,這樣才會使人清楚知道:原來我就是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存在。 

也因此,保羅強調一個身體不能只有眼睛,也不能只有耳朵。教會這個大肢體,每個人都應發揮每個人的恩賜。 

二、選出優秀的、誠實的、敬畏上帝的同工,一起分擔福音事工是非常重要的。 

近代教會牧養組織所興起的「小組化」變革,也與這裡所見到的組織有異曲同工之妙。小組長類似十夫長,區長類似五十夫長,區牧類似百夫長,甚至大型教會裡還設有教區長類似千夫長。但是再好的組織,若是失去其核心價值只會淪為「官僚體系」。也因此,18:20-21所提到的最基本條件似乎就顯得格外重要。 

條件一:以上帝的話語作為唯一神聖依據。(18:20) 

條件二:領導能力。 

申命記1:15的記載,摩西所揀選出來的這些人是「那些有智慧,有經驗的人來管理」以色列人民,他們都是「從各支族選出的」。 

條件三: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 

摩西的岳父帶來給他最好的禮物,就是建議他將人民分成小組組織,然後將審判人民案件的權利下放給這些小組的領導者,摩西照葉特羅的建議去行。我想以色列人民就是從這裡學習到如何建立一個有組織的團體,而這一點對他們後來在進入迦南地後,形成一個國家有很大的幫助。 

2013.4.2古倫神父專題--現今醫療傳道再思--馬偕紀念醫院高階主管
2013.4.3古倫神父專題--現今醫療傳道再思--馬偕紀念醫院高階主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