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提摩太後書簡介

提摩太後書簡介
作者:
保羅(1:1)(本書以保羅為作者的內外證據均非常豐富)。
日期:64-65 A.D./1-2nd ce.。
地點:羅馬(1:17)。
持信人:推基古(4:12)。
目的:勸勉提摩太為福音的緣故竭力(2:15)、盡忠(4:2),如作者一般(4:7),成為真正的僕人(2:24)。
主旨:矢志傳道(4:2)。
特徵:
1.教牧書信中最富人情味的一卷(有23人名出現)。
2.是保羅臨死的遺囑。
3.透露教會將來面臨離道叛教的危機(3:1-6;4:3-7)。
4.含有基要信仰中一些最主要的教義(如2:15;2:19;3:16-17),以及信徒的「七畫像」(2:2-24)。
5.記有保羅殉道前偉大的見證(4:6-8),特別在臨終前愛慕聖言的一點(4:13)。
6.鑰字有「想念」、「苦難」、「守」、「忠心」、「真道」等。

歷史背景
A.提摩太後書之背景
  保羅二次被囚在羅馬後,這次的監禁與前次(徒28)不同,茲把兩次之囚禁作一簡略的比較:

由此可見保羅再次被捕的假定是肯確的,當羅馬凱撒尼錄任政時,他曾下令以基督教為非法組織,這情形必在保羅探望西班牙之後才開始有的。這事的起因在64年7月19日,羅馬給人縱火焚燒,一連六日七夜,把城裡十四區之十區燒去。被捕之惡徒供是尼錄下令縱火,尼錄曾想盡辦法把這謠言除去,但不得效果,於是便散佈流言,宣稱是基督徒縱火的,這樣基督教立時成為一種非法宗教。
此後迫害的風潮很快便蔓延到各省,66年春天保羅從西方回來,立時便遭他的仇人利用時局對基督教的不利而逮捕。被捕後那些與保羅(基督教領袖)有交往的人都因懼怕而離棄他(1:15),在皇家法庭受審時,也無人敢為他申辯(4:16),他被判死刑是眼前之事了。

B.提摩太後書著成的動機
  保羅遭捕後,深知自己的前途暗淡,也知道他至愛的提摩太在牧養事上因時局的危險而信心動搖,故一方面寫信給他,堅固他;另方面他孤獨的感覺與日愈深,他渴想再見提摩太一面,重溫一點從人間而來的同情與了解的愛。
書成後便打發推基古攜信給提摩太(4:12)。「打發」在原文上是「書信不定式」動詞(Epistolary Aorist),暗指推基古不但要把信交給提摩太,也曾受託付去代替提摩太的工作,好使他能前往保羅那裡去。

C.提摩太後書的目的地
  提摩太後書(不像別的教牧書信那樣)對提摩太的居所沒有清楚表明,但從下列各點中,推測當時提摩太還住在以弗所:
(1)4:19與1:18的比較──保羅在4:19問候阿尼色弗,而1:18則明說阿尼色弗是從以弗所來的。
(2)2:17與提前1:19-20的比較──在2:17節中,保羅怒斥許米乃的異端,而提前1:19-20則指許米乃為以弗所人。
(3)4:13的暗示──保羅要提摩太把他前在特羅亞時留下的外衣及書籍帶來,這樣指出提摩太往羅馬的路線必須經過特羅亞,而特羅亞乃以弗所赴羅馬必經的地方。
(4)4:11的暗示──保羅要提摩太來時帶馬可同來。馬可上次的出現在西4:10,這顯出馬可乃歌羅西教會的工人,故此把馬可從歌羅西召來經以弗所赴羅馬是很容易的。
(5)4:19的暗示──從問候百基拉和亞居拉的話裡,可見百氏夫婦是以弗所教會的工人(徒18:19),後來他們轉居羅馬(羅16:3)。當尼錄在羅馬展開逼害基督徒時,他們定回到從前工作地區居住。
(6)4:5的暗示──提摩太主要的工作為一佈道家(原文之意),他必定有一總部,才能在亞西亞省從事此項工作,而以弗所為他以前的總部。
(7)合理的推論──據上文各論據,除以弗所外,再無其他更適合的地方了。

D.提摩太前後書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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